4月12日,浙江工信厅发布关于征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2024版)及动态管理的通知。其中包含工艺、技术和装备类型:能量系统优化、工艺(装备)迭代更新、用能管理提升、能源梯级利用等;再生资源、一般工业固废等资源综合利用等;光伏、风能、氢能、储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通知明确,2024版名单的征集工作面向主要应用领域为钢铁、石化、化工、纺织(印染)、化纤、造纸、建材、机械、金属制品等重点行业的先进工艺、技术、装备,以及优质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
原文如下:
关于征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2024版)及动态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大专院校、科研设计机构、行业协会:
为加快先进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应用推广,推动实施设备更新改造,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节水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加快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浙经信绿色〔2020〕78号)要求,现开展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2024版)征集及2023版名单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类别
2024版名单的征集工作面向主要应用领域为钢铁、石化、化工、纺织(印染)、化纤、造纸、建材、机械、金属制品等重点行业的先进工艺、技术、装备,以及优质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
(一)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
1.工艺、技术和装备类型:能量系统优化、工艺(装备)迭代更新、用能管理提升、能源梯级利用等;再生资源、一般工业固废等资源综合利用等;光伏、风能、氢能、储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2.技术(市场)成熟度:按相关技术所处阶段,分为产业化示范类和推广应用类。
产业化示范类指技术基本成熟、知识产权明晰、节能降碳节水效果显著、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已具备应用基础条件,但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
推广应用类指技术成熟、装备性能稳定、节能降碳节水效果好、知识产权明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目前已有成熟应用案例,技术普及率相对较低,但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有能力提供绿色设计、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终端产品资源化利用系统集成和实施设备更新的节能降碳节水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服务商需在省内有成熟应用案例,优先推荐国家“能效之星”产品供应商、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供应商等单位。
二、征集程序
(一)报送方式。请各地经信部门认真摸排梳理,组织企业(机构)、院校、协会积极申报,并做好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及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遴选推荐工作。请各设区市经信局审核汇总,并于5月11日前将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2)及《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2024版)》《浙江省节能降碳节水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推荐汇总表(2024版)》(附件3、4)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695040512@qq.com。
(二)遴选方式。我厅将委托第三方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行业专家咨询意见,经公示后发布。
三、动态管理
(一)加强跟踪指导。请各设区市经信局加强对列入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2023版)的企业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鼓励企业进一步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组织企业填报浙江省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动态管理表(附件5、6),汇总整理后于5月11日前报送我厅,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95040512@qq.com。
(二)加强监督管理。我厅将不定期组织更新迭代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与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名单。上一年度公布的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与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仍然符合要求的,将列入当年的名单一并公布。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动态调整出名单:一是工艺、技术、装备已经不再领先的;二是服务商未组织开展相关推广活动或者推广成效不明显的;三是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受到处罚的;四是未按要求报送动态管理情况的;五是其他经评估不再符合列入名单要求的。
联系人:省技创中心,许文龙,15384006412;绿色制造处,刘 松,0571-87058126。
附件:
1.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申报表(2024版)
2.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申报表(2024版)
3.市(行业)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2024版)
4.市(行业)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推荐汇总表(2024版)
5.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动态管理表
6.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动态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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