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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2022-2024年度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和并网时限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23 1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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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2022-2024年度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和并网时限的通知》。

文件指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能源项目建设。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开发企业和电网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着力解决项目面临的用地用林用草等问题,做好要素资源保障,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和现场建设进度。

经研究,对2022-2024年度项目相关时限调整如下:

1.2022年度新能源项目。对按时完成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不含已公布作废的项目),光伏项目并网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底:风电项目并网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底。对于延期后仍不能按期建成并网的项目,不得再次延期,项目自动作废。

2.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对按时完成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光伏项目并网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底,风电项目并网时间延期至2027年6月底。对于延期后仍不能按期建成并网的项目,不得再次延期,项目自动作废。

3.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各投资主体应加快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对于2025年12月底前未取得备案手续的光伏项目,2026年6月底前未取得核准的风电项目,纳入废止项目清单,各市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我委。对于按时完成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光伏项目并网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底,风电项目并网时间延期至2028年6月底。对于延期后仍不能按期建成并网的项目,不得再次延期,项目自动作废。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对2022-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继续做好理,根据各项目用地落实、手续办理、建设进展、投资意愿等情况,对确实无法继续推进实施的项目,形成废止项目清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我委。

部分并网的项目。采用临时方案并网或按正式方案部分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应在全站首台发电单元或首台风机并网后1年内,以正式方案全容量并网。如未及时按正式方案完成全容量并网,则按并网时限后满1年时已建成容量作为项目最终容量,剩余容量不再建设,不得并网。

文件还指出,协调难点堵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推进滞后,项目建设偏离度较高的市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投资业主,暂停或核减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规模,暂停投资业主新项目核准(备案),并将项目进展适时抄送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督查室、企业集团总部。同时,也将对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在县域经济、营商环境考核方面采取扣分等其他措施。

原文如下: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51023/50010801.html

责任编辑:ca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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