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监办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力市场系列规则(试行)》的通知,其中包含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湖南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湖南省电力市场计量实施细则、湖南省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湖南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
其中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提出,现阶段,参与现货交易的发电侧经营主体包括公用燃煤机组风电及光伏等;参与现货交易的用户侧经营主体包括批发市场用户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参与现货交易的新型主体包括独立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
现货主体参与方式
发电侧,220千伏及以上公用燃煤机组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交易,纳入容量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110千伏公用燃煤(含煤矸石)机组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交易。35千伏及以上风电、光伏(不含扶贫场站)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交易,新能源场站与其配建新型储能按联合方式运行、一体化申报;其余风电、光伏原则上不报量不报价,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交易若具备条件可选择其他参与方式,其中10千伏风电、光伏可选择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交易,10千伏以下风电、光伏可选择由虚拟电厂运营商代理参与现货交易。选择报量报价参与的10千伏风电、光伏应满足电力市场准入条件,具备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计量、通信、控制等技术条件,符合信用管理要求在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注册,遵守电力市场运营规则,通过湖南电力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接受湖南能源监管办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服从市场管理,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选择由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的10千伏以下风电、光伏应具备独立计量关口、满足96点计量条件,并在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注册。
用户侧,批发市场用户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不报量不报价,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交易。
新型主体,并网容量不小于5兆瓦/10兆瓦时的独立新型储能应按日自主选择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或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二者必须选择且仅能选择其一)。现阶段,虚拟电厂应包括发电单元及用电单元,其中发电单元聚合具备调节能力的发电侧资源,用电单元聚合具备调节能力的用户侧资源,虚拟电厂的发电单元和用电单元分别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期间,开展实时发电执行偏差考核的发电侧主体,不执行湖南“两个细则”中发电计划曲线考核、新能源超短期出力预测准确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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