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储能网获悉,9月10日,吉林省能源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通知。
新版本的规则体系由八大核心细则构成,包括《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以及针对现货电能量市场、电力辅助服务(调频)、中长期交易衔接、市场注册管理、计量管理、零售市场管理和市场结算等方面的实施细则。
这些细则的出台,不仅细化了电力市场的运作流程,还明确了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为构建公平、透明、高效的电力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规则中除了传统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外,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也被纳入其中。
在新能源场站配套储能方面,新规则明确了其参与市场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并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配套储能,经审核通过后可与所属经营主体视为一体参与现货市场。
对于独立储能而言,新规则提供了两种参与日前现货市场的竞价方式:一是通过“报量报价”方式全电量参与竞价;二是以“报量不报价”方式自主决策充放电功率曲线并优先出清。
这种灵活多样的参与模式,既保障了独立储能的经济利益,又有利于提升电力市场的整体效率和稳定性。
此外,新规则还明确了独立储能在实时市场中的优先出清地位,并赋予了电力调度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对独立储能日前出清充放电计划曲线进行调整的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独立储能在选择参与调频市场时,其现货市场充放电功率将按零出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