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关于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3〕31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按照铅蓄电池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原则,组织企业按要求规范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有关规定的企业,认真填报《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2015年本)》。
二、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对照《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和《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要求,并征询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负责对企业申报的材料提出书面初审意见。
三、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将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和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于6月16日前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与装备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