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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动态调整的通知

来源:能源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11 09: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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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浙江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动态调整的通知》,对2025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开展年中动态调整。

1. 电网侧储能项目

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按照“总量控制、退一补一”原则报送,即“各设区市申报增补的装机容量不得超过申请调减的装机容量”。已纳入国家级科技攻关计划的项目,无需满足上述要求。

2. 电源侧储能项目
联合火电机组调频的项目,原则上单体功率不低于1.8万千瓦,综合调节性能指标Kpd值不低于0.9;新能源侧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特征由业主结合实际需求自行确定。

3. 5MW以上用户侧储能项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省能源局不再对5MW及以上的用户侧项目进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后续视情对各设区市进行年度建设规模管理,授权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用户侧储能项目管理,编制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计划,并抄报我局。

用户侧储能项目开工前需在当地备案机关备案,并就接入方案对接咨询电网企业意见。办理并网手续前需在浙江省电化学储能管理平台进行项目注册,自行或通过聚合平台完成数据治理与传送测试,实际并网后上传运行数据。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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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50711/50003698.html

责任编辑:cao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