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南方区域新型储能发展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南方监能行业(2022)3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积极引导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分别建设新型储能,融合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增量配电网有关工作,统筹解决系统调节和可再生能源消纳面临的问题。
有关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快组织项目储备及建设,加大项目选址支持力度,支持各类储能技术、调控技术攻关,充分考虑建设大容量、长时储能、综合应用的示范项目。
原文如下: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20301/18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