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近20位两会代表建言献策……
今年两会期间,有关新型储能的相关提案络绎不绝,其中又尤以长时储能的相关关键词最为亮眼。
关键词一:液流电池
与锂电池等储能技术相比,高安全、长寿命、功率和容量配置灵活的液流电池在大规模和长时间储能领域有良好应用前景。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工商联常委、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会长王理宗提交了《关于加快液流电池产业发展的提案》:
王理宗在提案中指出:首先要科学统筹引导:一是“链长牵总”,推进产业链,发挥小组“链长”作用,统筹优化产业布局,要素资源合作共享,强力推进液流电池产业发展。二是“盟长搭台”,聚集创新链,充分发挥各种新型储能产业联盟协调作用。三是“行长帮扶”,提供资金链。引导银行积极推进产业链金融服务,精准对接、全程介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其次要加强技术研发:一要鼓励研发创新,积极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二是搞好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联合大学大院大所,建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三是加强人才引育,将液流电池产业列入重点人才引入支持方向。
最后要鼓励产业发展:一要丰富应用场景,针对液流电池高安全长寿命等优点,丰富场景应用和市场需求。同时,精准招商布局,科学制定产业链招商图谱,积极开展龙头企业以商招商、补链延链靶向招商、示范应用科技招商。最后,加强政策支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在用地、能耗、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努力打造液流电池产业发展高地。
▌四川省政协委员,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钛化工技术研究所钛氯化冶金技术项目团队副经理、特级研究员李开华建议:
把攀枝花作为四川全省钒电池储能产业发展的核心基地进行布局打造,支持攀枝花100MW/500MWh全钒液流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成为省级、国家级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同时建议省级层面加快出台新能源配储、储能容量电价补偿等专项扶持政策。
▌辽宁省人大代表顾在浜围绕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提出在辽宁全省新能源项目配套建设储能或以共享模式建设储能设施中,加大对全钒液流储能扶持力度,支持辽宁省储能产业发展。
▌湖南省人大代表,海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卫东在《关于及时优化矿产资源规划,加快构建我省千亿全钒液流电池储能产业链的建议》中提到:
及时优化矿产资源规划,对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加快构建湖南省千亿全钒液流电池储能产业链。
关键词二:压缩气体储能
压缩气体储能系统凭借其对地理条件无依赖性、高安全性和适合大功率/大容量等优势已成为长时储能条件下最具竞争优势的技术路线之一。目前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已趋于成熟,正向商业化迈进;压缩二氧化碳储能、液态空气储能等技术还不完全成熟,投资成本和度电成本较高,但发展潜力较大。为此: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张振涛发表《关于给予新型长时物理储能技术非歧视性政策,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提案》:
张振涛在提案中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风光等新能源入网,建议在不适宜建立大量抽水蓄能的地区加大政策力度以引导和支持压缩气体储能电站的建设,发挥其功率较大、储放电时间较长的技术优势,实现就近打捆、就近消纳,提高区域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同时基于配储地区的地理条件和资源条件,分别推进压缩空气储能和压缩二氧化碳储能两种不同技术路线的示范应用,以达到资源禀赋-技术优势紧密结合的利益最大化。完善产业链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陕西省人大代表、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宏安就压缩空气储能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充分认识压缩空气储能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尽快出台陕西省新型储能规划及实施方案,推广压缩空气储能技术路线,鼓励大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发展,进一步推动绿色能源规模化高效化利用,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
二是在规划立项的储能项目中,优先使用压缩空气储能技术方案,鼓励企业立足省内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全面参与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特别是针对钢铁、煤化工、石化等高耗能大型企业用电成本高、能耗高等现状,全面推广压缩空气储能系统方案,助力企业扩大产量、降低成本,推动传统能源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是发挥压缩空气储能龙头企业作用,以产业联盟或创新联合体的模式强化储能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协作,补齐省内链条短板,共同推进技术研发和能力提升。
四是出台压缩空气储能产业发展鼓励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运行,制订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相关细则,为陕西省压缩空气储能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关键词三:新型储能
随着新型储能首次被写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展新型储能也将成为2024年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未来,我国新型储能将呈现产业规模化、技术精益化、机制体系化齐头并进的发展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昆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怀平认为:
新型储能可助力钢铁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借助新型储能技术,可有效降低钢企能耗与排放,推动企业实现绿色生产。此外,新型储能系统还能调节能源参数平衡,优化钢铁企业能源结构,提高新能源在企业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进一步降低碳排放。
▌全国人大代表,中车株洲所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东林建议:
针对已出台的规范及监管制度,要进一步加大电力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和监管力度,强化新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实时公布项目监管数据,积极推进地方科学建设储能项目,开展新型技术多场景试点示范。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无锡供电公司电缆运检中心主任何光华建议:
在借鉴新型储能发展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较为完备、可操作、可执行的储能统一规划建设体系,明确储能分阶段发展规模和定位。各区域再结合当地新能源消纳、资源特性、网架结构等特点,因地制宜确定新能源配置储能规模和类型、设施布局、接入范围、建设时序,避免造成资源浪费,推动新型储能良性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李和平建议:
国家相关部门可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燃气调峰电厂、新型储能电站等调节性电源,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与此同时,完善新型储能发展支持政策,对于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电站,由电网企业参与储能项目建设运维,相应成本作为系统成本疏导等。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沈开艳发表了《关于推动上海和云南新型储能产业双向赋能的提案》:
产业合作方面,建议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形成“上海研发+云南制造”。支持上海设立专门的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基地,提供现代化的实验室和研发设施,吸引云南新型储能产业链上企业入驻,共同研发,共享创新。组织沪滇两地新型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科研院所、检测认证机构等建立新型储能产业联盟,推动上下游企业对接融通,通过协同技术、装备、人才、资金等各类资源,推动沪滇新型储能产业链协同发展。聚焦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建设,发展“飞地经济”,成立“工作专班”,探索通过飞地经济模式共建新型储能产业园区,把“海”的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与“山”的资源、人力、生态等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要素流动、产业互动、园区联动,实现两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应用合作方面,建议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形成“上海技术+云南场景”。推进上海新型储能在云南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绿色数据中心、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应用,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新型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实现云南场景拓展上海新型储能技术示范规模与范围。鼓励上海电气、纬景储能、上海派能科技等一批上海新型储能龙头企业落户云南,形成“上海总部+云南基地”的模式,实现上海新型储能多元化技术应用场景拓展。探索沪滇新型储能产业协同发展的商业化路径,以“上海技术+云南场景”双向赋能来加快推动上海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云南新型储能产业全链条、多元化发展。
关键词四:储能电价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建议:
针对2024年及以后的新建项目,建议每年根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度电成本加配套储能成本及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当年新建项目的发电上网价格,和各地煤电价格脱钩,其中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电量以核定电价签订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超合理利用小时数外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
同时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针对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严格执行国办函〔2022〕39号及发改能源〔2019〕19号的规定,按项目核准时国家及当地规定的上网电价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并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建议:
加快出台适应新型储能发展的容量电价机制。充分考虑合理容量需求、价格可承受上限、电价疏导渠道等因素,研究采用竞价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容量分配并形成容量价格。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
探索建立容量市场。从国家层面应对各类容量资源进行统筹推进,建立“同工同酬、同质同价”的电价机制,应研究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机制,通过合理的成本疏导,补偿新型储能容量成本。”
▌何光华建议:
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合理疏导新型储能成本。在市场机制方面,应研究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实施细则,提升辅助服务市场补偿标准,建立容量补偿机制,为新型储能参与市场获取合理收益创造条件。在价格政策方面,出台电网侧替代性储能纳入输配电价核价范围的实施细则,明确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深化分时电价政策,研究建立尖峰电价机制,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
▌张振涛建议:
完善价格、消除歧视,给予新型长时物理储能项目同等政策支持,施行同样的两部制电价政策;在充放电运行时明确电量电价机制。
关键词五:独立共享储能
共享储能被认为是储能最好的商业模式。对于长时储能技术而言,在独立共享储能的商业模式下,其价值也能够得到更全面的体现,获得相较短时储能技术更佳的经济效益。但抛开与配储的投资和收入流向差异,仅就共享储能项目本身,仍无法解决当前储能的市场化收益无法覆盖其成本的问题,共享储能模式并没有实现商业模式的闭环。为此: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着眼于提高利用率,优先发展独立共享储能,实现新型储能的区域统筹规划布局和数智化技术应用。建议指导地方摒弃“撒胡椒面式”的分散开发布局模式,在各省级电网范围内,根据新能源发展、电网灵活性调节需要,优先发展、统筹规划布局大型独立共享储能项目。
二是着眼于建设科学的成本回收机制,完善电力市场产品设计和交易机制。加快落实储能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结合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与储能有关的市场准入标准、电力辅助服务和电能量市场交易产品,加快出台实施细则。
三是着眼于解决储能配比“一刀切”问题,加强发展模式创新探索。引导地方政府将“新能源开发按一定比例配储能”要求,转变为“按新能源开发规模一定比例提供灵活性调节能力”要求,由新能源开发企业自主通过市场,采用自建、租赁、共享等多种方式解决灵活性调节资源需求,已经转变思路的地区精细化做好政策落实执行。
▌张天任建议:
出台全国性政策,鼓励新能源企业租赁由独立第三方建设的储能电站容量,在年度内对新能源企业租用规模达标与否与上网发电量挂钩。拓宽共享/独立储能电站的盈利渠道。允许共享储能电站在与租赁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鼓励储能电站参与所有调频服务并获取调频服务收益;鼓励储能电站参与电力调峰等所有辅助服务并获取辅助服务收益;鼓励储能电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现峰谷价差套利;鼓励储能电站通过双边协商、双边竞价及单边调用等模式与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中长期电力交易。
▌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瑞达国际集团董事长胡家达表示:
在电网侧建议重点推进电网侧安全储能建设。以建设大规模集中式长时共享储能为主,统筹项目选点,优先在新能源资源富集的地区建设一批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解决新能源消纳困难、系统调节能力不足、安全稳定水平不高等问题,并提供相关接入手续简化流程等,推动本土化产业链落地和市场开拓。
2月27日,两部委联合发文,着力攻克长时储能技术,对新型储能提出高安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等高要求;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长时储能技术瓶颈仍是制约新能源发展的一大“短板”,未来需发挥举国体制优势,产学研协作联动,加强对长时储能的技术攻关……
今年以来,新型储能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地位已然得到广泛认可,日益成为我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技术,其中长时储能的地位和价值正在快速凸显。
但不可忽视的是,长时储能的发展时间尚短,代表力量还很薄弱,发声渠道仍旧有限。在2023年由ESPLAZA长时储能网主办的首届中国长时储能大会中,500多位嘉宾就长时储能的发展热烈探讨,助推长时储能崛起。在碳中和这场时代大考中,长时储能的重要性已无需赘述,长时储能大会提供了一个专业而聚焦的长时储能对话平台,2024年的第二届中国长时储能大会将成为一个更佳的对外发声渠道,一个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专业线下活动,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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