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h以上,可跨区配建和租赁,江苏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新型储能最新要求
2023-09-21 00:55:37
编辑:caoyang
江苏发改委发文明确最新新能源配储事项。 在9月19日,江苏发改委印发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新型储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将可再生能源配储范围扩大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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