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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2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招标

来源:新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5-11-18 11: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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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乌苏市20万kW/80万kWh独立储能项目EPC招标公告发布。

项目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新建200MW/80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及配套升压站、生活设施、220kV送出线路及其配套建筑工程等。

招标范围如下:

1、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本工程中所涵盖的初步设计深化和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服务。(2)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问题。(3)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并通过有关部门或审查机构的审查及备案。(4)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设施施工及地下建筑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5)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3、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与工程项目所涉及(该项目施工图载明的)的所有建筑材料、各类设施设备的采购、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相关实验、安装调试工作、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4、勘察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成果的技术交底、配合成果文件的专家评审以及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比如解决勘察相关的施工问题、参与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5、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项目实施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相关手续,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综合调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原公告如下:

乌苏市20万kW/80万kWh独立储能项目EPC招标公告

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受乌苏市西铁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乌苏市20万kW/80万kWh 独立储能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邀请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GCG2025003143

项目名称:乌苏市20万kW/80万kWh独立储能项目EPC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000.00万元

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新建200MW/80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及配套升压站、生活设施、220kV送出线路及其配套建筑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总承包计划工期:2026年07月30日前完成并网调试并接入电网;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转为商业运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本工程中所涵盖的初步设计深化和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服务。(2)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问题。(3)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并通过有关部门或审查机构的审查及备案。(4)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设施施工及地下建筑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5)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3、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与工程项目所涉及(该项目施工图载明的)的所有建筑材料、各类设施设备的采购、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相关实验、安装调试工作、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4、勘察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成果的技术交底、配合成果文件的专家评审以及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比如解决勘察相关的施工问题、参与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5、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项目实施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相关手续,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综合调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

注:合同履行期间,工作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设地点:拟建储能站所在区域行政区划隶属塔城地区,地理坐标为东经84°26'51",北纬 44°15'2.8"(手持 GPS 测得),距离乌苏市 X795县道 300m,交通条件较便利。站址的地貌单元主要为冲洪积倾斜平原,地势较平坦、开阔,总的地势表现为南高北低,东高西低,地面海拔高程约为 551-580m(假定高程),坡度约为 3.5%左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需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二级及以上)。

2.3勘察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记录表时间为准)已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类似业绩是指:单体容量大于等于100MW/200MWh的电力建设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面(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复印件及能证明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质量回访记录、完/竣工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近6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人员其他要求:

5.1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近6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条件满足可与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5.3本项目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执行。

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需附身份证、近6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相对应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无在建项目指不能是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且不能是正处于公示期的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班子成员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附注等,注册未满两年的提供1年的审计报告即可,注册未满1年的无需提供。由牵头单位提供。

7.信誉要求:不接受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截图需显示时间,时间为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1.投标人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财务要求、信用等相关材料都应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予以列示,否则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https://www.xjygcg.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新疆阳光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端)注册操作手册”。已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全部项目中搜索所参加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点击所参加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下载页面,点击网上支付,支付宝支付或银行卡支付招标文件费,完成支付后点击招标文件进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为线下投标,投标人仅需在平台完成招标文件及保证金账号获取操作即可。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18:30(北京时间)。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平台服务费、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4800.00,平台服务费:?200.00元,投标保证金:?8000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11: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开标采用“线下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五、招标公告发布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乌苏市西铁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新市区街道文景路社区温州路160号新市区街道办公楼三楼92号工位

联 系 人:李林

电  话:1899516139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联 系 人:孟庆意、马玉伟、高晶。

电  话:0991-4182340

电子信箱:413275032@qq.com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51118/50012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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