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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周报】本周42个招中标项目,总规模15.11GWh(11.08-11.14)

来源:碳索储能 发布时间:2025-11-14 15: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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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看点——

企业海博思创签约宁德,锁定200GWh电芯大单;钠电池投产潮,规划产能超20GWh;

政策发改委、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突出储能消纳重要地位;内蒙古: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放电量补偿0.28元/千瓦时;

招标22个项目招标,总规模7.573GWh:广西院包头卜尔汉图200 MW /1.2 GWh 储能项目EPC等;

中标20个项目中标,总容量7.537GWh:中电建、特变电工、中能建中选宁夏300MW/1.2GWh绿电园区储能EPC。

项目招标


项目中标

企业动态

宁德时代、海博思创:签署>200GWh战略合作协议

11月12日,海博思创与宁德时代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海博思创采购电量累计不低于200GWh,宁德时代确保按海博思创需求量纲供应。

在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合作期内,双方应于每年度末(12月1日前)就未来三年的合作目标进行滚动式更新。双方还将积极探索储能项目产业基金、打造集开发、投资、运营、运维等一体化的管理平台等,并在交流侧系统产品零部件方面合作采购。

阿特斯:签约加拿大1.86GWh储能超级大单

11月12日,阿特斯储能签约加拿大安大略“天望2号(Skyview 2)”储能项目。该项目规模达411MW/1858MWh,预计2027年二季度投运。阿特斯储能将提供交钥匙EPC服务。截至目前,阿特斯储能在北美地区已累计部署超过8GWh的储能系统。

同兴科技:签约四川6GWh电芯项目

近日,同兴科技与四川省屏山县签订年产1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及6GWh电芯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2亿元人民币,预计达产后年产值48亿元。

天合储能:签约希腊50MW/200MWh项目

近日,天合储能与希腊PPC公司签约。该项目位于西马其顿,规划容量50MW/200MWh。天合储能将提供Elementa 金刚系列储能解决方案。

欣旺达:液冷储能系统落地西班牙

近日,欣旺达在比利时成功部署液冷储能系统,该项目采用20尺高度集成的液冷储能系统,搭载欣旺达自研314Ah高能量密度储能电芯,支持每日多次循环充放电,为企业提供削峰填谷、电价套利及能源调节能力。

东方日升:签约比利时工商业储能项目

11月12日,东方日升与欧洲客户 ES Integrations BV 签订百台iCon工商业储能订单。ES Integrations BV 为当地电网型公司,在欧洲储能市场具备较强技术能力与市场影响力。

派能科技:2GWh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落地肥西

近日,派能科技与肥西县人民政府签约,该项目总投资10亿元,将建设柔性化、智能化的储能电芯及系统集成生产线。产线兼具规模化生产与高度灵活性,可快速响应多元市场订单,为新产品试制、场景化开发及快速产业化提供全面保障。

五粮液:投资1600万元建设储能电站

近日,五粮液集团拟投资1600万元建设10MW/20MWh集中式电化学储能电站,直接接入五粮液产业园区电网。同期,五粮液还公布了两个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招标计划,预算分别为1300万元和1213.49万元,总装机约11.5MW。

华为数字能源、中国瑞林:签约智能微网绿色矿山等合作协议

11月10日,中国瑞林签约华为数字能源。双方将优势互嵌,整合矿业产业头部链条,共创矿山领域高价值场景化解决方案,共同拓展全球矿业市场,推动矿业产业能源转型。

四川英能基: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落地河南

11月9日,四川英能基与河南郑州二七区政府签署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协议。项目计划投资48亿元,分两期在二七区建设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储能系统集成基地,重点开展钠离子电池材料、储能器件等核心产品的研发与规模化生产。

江山烯谷:浙江10万吨正极材料产能获批

近日,江山烯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富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重新报批)、富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获受理。项目投资分别为63000万元、189377万元,实施后,全厂将形成年产10万吨富锂正极材料的生产规模及6t/a富锂正极材料中试规模。

亿纬锂能:签约CEGASA 1GWh储能项目

近日,亿纬锂能与西班牙本土新能源企业CEGASA 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2026至2028年间,在储能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开发部署总规模达1GWh的储能项目。

楚能新能源、晶澳科技:签署全球战略合作协议

11月6日,楚能新能源与晶澳科技在楚能全球总部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聚焦海外直流侧系统、户外柜及电池等核心储能产品的联合研发与供销合作。

政策发布

国家级政策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能源活动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中国立足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新型储能建设。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基础。中国促进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以关键电网节点或偏远地区为重点,合理布局新型储能,鼓励电动汽车、不间断电源等参与系统调峰调频。推动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飞轮储能等技术多元化应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增强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适配能力方面:大力推进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新型储能建设,挖掘新能源配建储能调节潜力,提升利用水平。适度布局调峰气电。因地制宜建设光热电站。推进新一代煤电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发电。充分发挥虚拟电厂聚合负荷侧调节资源作用,拓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

创新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价格机制。健全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加快推动市场价格信号有效传导至终端用户,完善体现分时价值差异的零售市场价格机制,研究建立健全居民分时电价机制。攻关系统灵活调节技术。创新应用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加快突破大容量长时储能技术。推动新建抽水蓄能电站具备变速调节能力。深化虚拟电厂协调运行控制技术、多元交易技术应用,扩大新型负荷灵活调节技术应用。加快新一代煤电试点应用及推广。


国家能源局

《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

支持“沙戈荒”、水风光新能源基地以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广多年期绿电购电协议,完善新能源与产业集成融合项目参与市场及交易结算机制。积极探索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公平参与电能量市场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完善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纳入容量补偿范围。探索推动建立绿色氢氨醇等非电能源载体的认证机制,逐步完善绿色评价标准、认证规则和标识制度。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6年度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向公用电网放电量的补偿标准为0.28元/千瓦时。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以下简称“清单内储能电站”)执行向公用电网放电量补偿的时间,自建成实质性投产当月起开始计算。

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应切实发挥对电力系统的调节作用,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不得向电网放电、在电网供电紧张时段不得充电。电网企业要逐日公布电力供需预测信息,对已建成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申报的充放电曲线进行校核,原则上清单内储能电站日内全容量充电次数不得超过1.5次。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公告显示,内蒙古能源局收到关于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倒卖项目指标的举报。

经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查,查实了该项目业主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出卖股份、变更投资主体的协议。该行为严重违反《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包头卜尔汉图宝丰150万千瓦/900万千瓦时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拆分方案的复函》等文件要求,现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终止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收回相应的储能建设指标规模。

陕西

《2025-2026年陕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

11月10日,陕西发改委下发《2025-2026年陕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

竞价主体: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 月31日(含)期间实现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 项目,不含已纳入机制范围的项目。风电、光伏两类分别竞价、出清。

电量规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115亿千瓦时。其中, 风电为62.7亿千瓦时,光伏为52.3亿千瓦时。竞价上下限:0.23~0.3545元/kWh。申报充足率:120%。

申报电量计算.单个项目申报电量上限=装机容量×上年度同类型电源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1-平均厂用电率) ×比例上限90%。

海南

《关于开展海南省2025—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

11月11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省2025—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全容量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其中海上风电单独组织竞价、出清,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一同组织竞价、出清。

机制电量竞价参考总规模为98.77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为82.32亿千瓦时,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为16.45亿千瓦时。

海上风电项目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为110%,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为115%。

海上风电项目竞价上限为0.4298元/千瓦时,竞价下限为0.35元/千瓦时;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价上限为0.3998元/千瓦时,竞价下限为0.2元/千瓦时。

海上风电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4年,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

江苏

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11月11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竞价范围: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之间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

本次竞价分为海上风电项目(含海上风光同场项目)、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含其他海上光伏项目)两个类别。

竞价上下限:“海上风电项目”类别竞价上限为0.391元/千瓦时,竞价下限为0.3元/千瓦时;“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类别竞价上限为0.391元/千瓦时,竞价下限为0.25元/千瓦时。本次竞价的机制电量总规模为130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项目”类别为10亿千瓦时,“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类别为120亿千瓦时。竞价申报电量规模,按照不低于机制电量总规模的125%设定,如全部竞价项目申报电量低于机制电量总规模的125%,机制电量总规模相应缩减。如相关类别有效申报项目少于5个(不含),不开展出清,该类别机制电量规模统筹用于其他类别,开展增量项目竞价。

吉林

《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4.0版)》(征求意见稿)

近日,吉林省发布《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4.0版)》(征求意见稿)。在市场主体方面,首次明确将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纳入经营主体范畴,并细化各类主体注册条件、权利义务。

其中,新型储能企业需具备独立分时计量与调度接入能力,虚拟电厂需满足聚合资源调节能力与实时响应要求。

交易机制设计上,构建“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协同运行模式。

中长期交易涵盖省间交易、省内直接交易、合同转让等多元品种,支持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滚动撮合等灵活交易方式,通过分时段交易曲线实现电量精准匹配;现货市场采用15分钟为最小交易时段,同步衔接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形成“电能量+辅助服务”联合交易格局。

独立储能、混合型虚拟电厂可申报售出电量=月度净合约电量上限-本交易日前持有月度净合约电量-本交易日申报售出月内市场化合约电量(不含交易日的日分时段交易)。

青海

关于组织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开展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1月13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开展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本次竞价的机制电量总规模28.59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0.44亿千瓦时,光伏18.15亿千瓦时。

光伏竞价上限0.2277元/千瓦时,下限0.15元/千瓦时;风电竞价上限0.24元/千瓦时、下限0.205元/千瓦时。

浙江

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工作的通知

11月13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本次参与的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全容量投产的统调新能源项目和2025年6月1日(含)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全容量投产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

2025年6月1日(不含)前部分投产的集中式新能源项目,投产容量小于核准(备案)容量且已完工的,可将核准(备案)容量调整至2025年6月1日(不含)前投产容量,否则视为未全容量投产的增量项目。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51114/50012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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