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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海:统筹推进光伏、储能、充电绿色能源系统建设

来源: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07-02 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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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消息,宁海县发改局发布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复函,提到,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推进光伏、储能、充电绿色能源系统建设,推进绿色能源高效利用。截至目前,宁海县辛岭德星阳光公寓南侧停车场光储充放项目、宁海县范家桥头光储充放项目已投入正常使用,通过利用光伏发电、储能电池、充电桩三者结合形成闭环,将阳光转化为电能储存并供给电动车使用,使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原文如下: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复函

屠立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屋顶和停车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提案》(第75号)已交由我单位主办,经与县住建局、县国资管理中心、县机关事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浙能源〔2021〕17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截至到2025年4月底,我县光伏累计装机容量87.41万千瓦,今年1-4月累计装机容量13.71万千瓦。

一、目前工作进展

一是做好政策引领,宜装尽装。根据《宁波市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细则》规定。对于政府投融资、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和超低能耗建筑、社会投资的高品质住区(含城镇低密度住宅)项目应优先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对于新建工业建筑应设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严禁利用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乙类的建筑物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利用此类建筑物附近的其他建筑物或场地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应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相关规定;火灾危险性为其他类别的建筑物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时,当屋面设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排放口时,应避开规范规定的易燃、易爆区域。2025年以来,我县已对39个项目进行了光伏建设施工图审查工作,督促项目宜装尽装。

二是挖掘公共资源,应装尽装。鼓励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利用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引领清洁能源应用。鼓励全县学校利用行政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宿舍等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打造阳光校园,开展节能减碳绿电科普教育。鼓励全县医院利用住院楼、门诊楼、车库等屋顶建设光伏设施。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利用门诊楼等屋顶、车棚顶及闲置用地建设光伏设施。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超15MW,屋顶面积约16万平米,其中包含县技工学校、县委党校、科创集团、大中山商务楼等单位和国企资产。

三是整合市场资源,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推进光伏、储能、充电绿色能源系统建设,推进绿色能源高效利用。截至目前,宁海县辛岭德星阳光公寓南侧停车场光储充放项目、宁海县范家桥头光储充放项目已投入正常使用,通过利用光伏发电、储能电池、充电桩三者结合形成闭环,将阳光转化为电能储存并供给电动车使用,使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公共建筑光伏建设。全面排摸国有企业、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屋顶、附属停车场等可利用空间,形成一张公共建筑屋顶可开发面积的底数清单,建立一个公共建筑光伏可开发资源库,有序推动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工作。今年重点推进水务集团3.9MW屋顶光伏项目建设。

二是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相关单位对分布式光伏建设的认知度和积极性,形成绿色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县公共建筑屋顶和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监督。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0日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50702/50003539.html

责任编辑:cao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