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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现货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结算模式

来源:碳索储能网 发布时间:2025-05-23 08: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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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表示将加快推动建立四川“多电源参与、全电量优化、全水期运行”新模式下的电力现货市场体系,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电力系统保安全、保供应、促消纳能力。

文件明确现货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和电网企业三类。其中,经营主体除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外,还包括暂被列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分布式能源、独立储能、虚拟电厂。

文件还提出“坚持安全可靠、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科学衔接”三大基本原则,以及建立“多电源参与、全电量优化、全水期运行”新模式下的电力现货市场体系,建立适应四川保供应、促消纳、水电耦合、水库优化利用等需求的市场机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完善市场机制设计,促进新能源与其他各类电源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分布式发电、独立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等六大任务。

价格机制方面,文件表示,为稳妥推进四川新模式现货市场建设起步,初期采用系统边际电价机制。根据试运行情况,力争2027年实行分区电价,适时过渡到节点电价。

另外,文件明确现货市场申报、出清限价不分水期,2026年全年下限暂设为0,后续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确定,上限考虑燃煤火电边际成本和用户尖峰电价水平设置,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测算并适时调整。实时现货市场中设置结算价格上限,上限标准考虑省内燃煤火电燃料成本、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迎峰度夏和度冬期间可适当上浮。

市场结算方面,文件明确四川电能量批发市场全电量按现货市场价格结算,中长期合同开展差价结算。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出具结算依据,电网企业负责电费结算,各经营主体保持与电网企业的电费结算收付方式不变。

现货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每日根据市场出清及执行结果进行清分计算,以自然月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并开展电费结算。发电侧、用户侧及虚拟电厂以1小时为结算时段,独立储能以15分钟为结算时段。经营主体市场结算费用包括电能量电费、市场运营费用、退补调整电费。

文件如下: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50523/50002545.html

责任编辑:cao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