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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实施电化学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4-23 14: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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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实施电力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实施电化学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方案要求,2025年底前,组织对全省已建电化学储能电站电池、电池组运行监测系统、电池仓消防系统等进行全覆盖、全链条检查。对不符合国家储能电池等相关产品及系统的强制性标准的、不符合消防系统建设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运行。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开展整改,在完成整改并经核查前,不得投入运行。

方案提出,2026年底前完成对现有全部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改造升级的攻坚任务;2026年1月起,新建电化学储能电站必须经电池质量抽检、消防系统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力争到2026年底做到风险预警精准化、安全管理无纸化,以信息化管理提质增效,降低劳动强度和管理成本,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方案要求,2027年底,全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方案规定还严格了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准入,严禁1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参与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督促建设单位合理进行防火设计,明确电池室等部位的最大容量、防火分隔、防爆泄压、防火封堵等要求,配置可靠消防设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内、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部署储能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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