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储能网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 助力绿色交通发展 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七项关键政策措施,旨在全面激活“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的市场潜力。
首先,政策明确支持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等关键区域建设“光储充”绿色充电一体化系统,通过分布式光伏与储能的结合,为电动汽车提供绿色、可持续的充电服务。
为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内蒙古将简化“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的申报和备案程序,鼓励项目实现“完全独立运行、不与电网发生电量交换”,此类项目将享受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的特殊待遇,光伏规模不占用地方分布式光伏建设指标。
电网企业也被要求在配电网规划上给予科学指引,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的定期发布和预警机制,确保“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的合理布局和高效运行。
同时,政策鼓励项目业主将符合条件的“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整合成“虚拟电厂”,参与电力现货市场,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
在盈利模式上,政策明确了对“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的多重支持。自发自用电量暂不征收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分布式光伏余量上网也将获得优先消纳。
此外,项目储能部分将享受容量补偿,补偿标准暂定为0.35元/千瓦时,补偿期长达10年,为项目投资者提供了稳定的收益预期。
电网企业还将在项目接入、增容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对低压接入客户提供“零投资”接电服务,对高压客户提供“三省”服务,简化并网手续,加快项目落地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