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储能网获悉,9月11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新版《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新版《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纳入管理范畴的独立新型储能项目需满足不低于4MW/4MWh的容量要求,以确保其在电力辅助服务中发挥有效作用。
细则还详细规定了有偿一次调频补偿机制,对于满足调频贡献率要求的发电侧并网主体、独立新型储能及直控型可调节负荷(最大可调容量5MW及以上),将分别给予不同等级的补偿,其中大扰动补偿高达1000元/MWh。
在调峰补偿方面,独立新型储能将根据其充电电量获得补偿,标准为每兆瓦时300元,体现了对储能调峰能力的充分认可。
同时,直控型可调节负荷也将获得450元/MWh的调峰补偿,进一步拓宽了电力辅助服务的参与主体范围。
此外,细则还涵盖了有偿无功服务补偿、AVC(自动电压控制)补偿、黑启动补偿、稳定切机服务补偿、同步调相机转动惯量补偿以及爬坡补偿等多个方面,全面覆盖了电力辅助服务的各个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特别强调,新型储能需具备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功能及动态无功补偿功能,且对于20MW/20MWh及以上的新型储能项目,将实施更为严格的一次调频性能考核,以确保其在电力系统中的稳定运行和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