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印发了《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保障性并网项目,包括海上风电基地项目、海上光伏基地项目、陆上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均适用此方法。市场化并网项目暂不适用。
竞争性配置工作由山东省能源局统一组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机构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根据委托方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竞争配置文件。
竞配文件应明确:配置规模范围或具体项目、技术要求、工作流程、参竞资格、评选标准、结果公布方式等内容,可以要求潜在参竞企业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应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竞配。
结合新能源项目开发实际,允许企业集团授权一家下属公司参与竞争性配置工作,下属公司应取得企业集团出具的唯一书面授权。
竞配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签订开发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开工和并网时间,以及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项目开发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关键建设节点和分年度投资计划,依法依规履行各项报建审批手续。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