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全省力争建成8万个以上公共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到2030年,福建将全面建成各设区市间通达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表示,我省将重点加强城市“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充电网络建设。同时,加快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公共充电设施体系。优先在厦门、福州、泉州等市的县级城市城区,推动建设公共直流快充站。
针对居住区既有充电桩,省里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并同步开展供配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安装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另外,《通知》还明确了相关奖补措施,推广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检”一体化等示范站,对符合条件的“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对成功申报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城市,给予专项奖励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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