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2024年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
交易电量规模
市场主体
新能源项目“保量保价”优先发电计划安排
区内市场交易
电量结算
电能计量
市场成员退市
在市场主体方面,“通知”指出:充分发挥储能灵活调节资源作用,鼓励独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
在市场交易电量规模方面,“通知”预计2024年蒙东电网区内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约349亿千瓦时(含线损):
按照用电侧类别划分,直接交易250亿千瓦时,电网公司代理交易99亿千瓦时;
按照发电侧类别划分,购东北分部直调火电80亿千瓦时,蒙东公司管理火电56亿千瓦时,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含竞价)新能源132亿千瓦时,平价、不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新能源81亿千瓦时。
在新能源项目“保量保价”优先发电计划安排方面,“通知”指出:
有补贴风电“保量保价”优先发电计划小时数890小时;电供热试点项目、特许权项目“保量保价”优先发电计划小时数1900小时(含外送电)
有补贴光伏“保量保价”优先发电计划小时数750小时;预计外送电量小时数240小时
平价、无补贴竞价风电外送电量小时数1000小时;外送电量小时数700小时
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市场消纳,“通知”指出:根据2024年蒙东地区新能源发电和区域内电力用户用电情况,初步确定区内市场有补贴(含竞价)新能源交易电量占全年整体市场规模比例为40%,平价、无补贴竞价类新能源交易电量占全年整体市场规模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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