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储能新政来了。1月31日,广东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
文件共规划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共20个储能重点项目,总规模达4.2503GW/8.2794GWh。
■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100万千瓦左右
文件指出,到2025年,在发展抽水蓄能电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新能源并网消纳、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用户侧等需求情况,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00万千瓦左右,实现新型储能由示范应用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并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 备案储能电站6个
根据文件,汕尾市正在积极推动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汕尾电厂3、4号机组储能调频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1万千瓦时。
目前汕尾市已备案储能电站项目6个,总规模335万千瓦/665万千瓦时。计划推进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1个,建设规模5万千瓦/15万千瓦时。
■ 储能重点项目20个
汕尾市规划了电源侧储能项目7个,合计1.924GW/3.174GWh;电网侧8个,合计2.0928GW/4.2384GWh;用户侧5个,合计233.5MW/867MWh。
■ 鼓励示范先行,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
文件提出,开展多元化技术应用示范。积极推动电化学储能技术发展。推进技术相对成熟、成本持续下降的锂离子电池技术商业化规模应用。开展液态金属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新一代高能量密度储能技术研究示范。推动重点区域试点示范。积极开展重点区域储能试点示范,结合陆丰、海丰集中式光伏及海上风电大规模开发,加快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发挥新型储能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技术优势,打造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示范区。拓展新型储能产业集群。依托弗迪、天贸、路华、佳信等锂电池企业产业基础,发挥产业配套和集聚效应,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 加快新型储能商业模式文件提出,支持探索新型储能商业模式,研究开展储能聚合应用,推动各类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引导用户侧储能电站联合电力用户作为整体参与电能量市场和需求响应市场。支持虚拟电厂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
■聚焦重点技术,构建新型储能创新化支点
文件指出,鼓励支持储能企业技术创新。聚焦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电化学储能前沿重点领域,依托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鼓励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加强新型储能技术攻关合作。支持弗迪、天贸、路华、佳信等市内储能企业加强先进储能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制,提升自主设计与制作能力。
强化储能安全技术研究,探索数字化技术与新型储能深入融合。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开展储能多功能复用、需求侧响应、虚拟电厂、云储能等领域先进能源技术融合应用示范。
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搭建新型储能创新生态体系。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储能技术创新体系。
■完善行业政策,落实新型储能规范化管理
完善新型储能支持政策。依照国家、省级政策要求,制定我市新型储能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在电价、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税收等方面的要素保障力度。研究制定新型储能电站过渡性扶持政策,探索以年度竞价方式确定示范期内新建“共享储能”项目生命周期辅助服务补偿价格。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向配置储能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实现削峰填谷且运行良好的电力用户,按照充放电次数和充放电量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支持成立产业联盟等创新共同体组织,对产学研一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给予奖励。重点引进的特别重大企业,可按“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扶持措施。
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新增的新型储能项目需由投资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分实行备案管理。加强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管理,完善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单位资质资格、设备检测机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等。
发布人:caoyang关注索比储能官方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