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储能区PC工程。
招标概况提到,项目规模120MW/240MWh,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储能区域,主要包含120MW/240MWh(电池标称容量)储能系统,以及储能区域围墙内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不含围墙、绿化、景观照明、视频监控),具体建设规模以批复的初设及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该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承接过单个项目容量5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供货业绩(至少包含储能电池、PCS),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00MWh
6月9日,该招标更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人民币295749599元,增加434881元。并且,在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技术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拟采用的储能系统效率>93.5%(不含自用电损耗)”更改为“技术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拟采用的储能系统效率>93.5%(直流侧,不含自用电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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