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证券简称:振华科技公告编号:2021-12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通过《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常务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7),公司董事会指定常务副总经理潘文章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今已满3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自2021年12月30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肖立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