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证券简称:吉电股份公告编号:2021-13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年11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
2.2021年1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8人。独立董事于莹女士
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独立董事王义军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聘任谢晶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谢晶
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谢晶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谢晶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向本次董事会提交审议《关于聘任谢晶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关于引进碳中和基金对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牛国君先生、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引进碳中和基金对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引进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实际控制基金——电投清能二期碳中和股权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正式设立,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简称“碳中和基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15.50亿元,对标的公司持股不超过49.35%。碳中和基金增资标的公司后,拟将该标的公司整体委托给国家电投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国家电投再将标的公司的基建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运营、人事管理、印鉴证照及重要文件管理、账户资金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及信息的上传下达以及诉讼等日常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事项以整体委托方式转委托给公司进行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引进碳中和基金对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2021-136)。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1年12月20日
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