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4证券简称:中恒电气公告编号:2021-5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赵大春先生主持,完成董事长选举后,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议案》。
选举包晓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7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包晓茹女士为战略与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未作调整。补选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的议案》。
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发行可转债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二期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拟将回购股份13,111,100股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拟将回购股份13,111,100股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故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善员工激励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