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19股票简称:南山铝业公告编号:临2021-068
债券代码:143271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9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
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正风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宋建波先生申请辞职,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决定提名隋来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隋来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认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选举议案后,公司将及时完成专门委员会委员变更工作,并及时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马宏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总经理吕正风先生提名聘任马宏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马宏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经核查,马宏亚先生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马宏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1日召
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