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网山西向山西省能源局出具了一份关于2020年新建光伏发电消纳意见的文件,建议2020年全省新增光伏发电建设规模80万千瓦,在大同市建设平价项目60万千瓦,另外安排竞价项目20万千瓦,2021年并网发电。
此外,还建议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应统筹考虑具有一定用电负荷的全产业链项目,配备15%-20%储能,落实消纳协议。
截至2019年底,山西省新能源装机达到2339万千瓦,其中,光伏1088万千瓦。
除外之外,4月22日,国网山西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还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改造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要求:需进行一次调频改造的新能源场站为接入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包括省调调度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及地调调度的分布式新能源场站等。
其中,新能源一次调频改造工作技术指标应满足《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DL/T1870-2018)中:“新能源一次调频技术指标”相关要求。新能源(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通过保留有功备用或配置储能设备,并利用相应的有功控制系统获加装独立控制装置来实现一次调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