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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18:派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来源:碳索储能网整理 发布时间:2021-04-29 15: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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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赵光敏先生、黄惠妮女士、王江洪先生、田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将该议案列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启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董事签名:

尚智勇谢云凯

王福增夏同水

朱先磊吴长春

李建平王华

李启明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603318:派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603318:派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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