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取消一批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项目的通知》,叫停了31个新能源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试点项目,只保留5个试点项目。
关于取消一批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项目的通知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储能、光伏企业:
为加强对试点项目统筹指导,保持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政策的严肃性,经慎重研究,现就取消一批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一批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是保障南疆四地州煤改电供电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储能战略新兴产业落地新疆的重要举措。截至2019年11月15日,仅有少量纳入试点范围项目开工建设,其它项目推进进度缓慢,严重影响自治区保障南疆供电安全的有关部署,已不再具备试点意义。
二、按照南疆四地州发展改革委报来试点项目分类处置意见,现保留阿瓦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7.5MW/15MWh储能项目、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阿克苏有限公司16.5MW/33MWh储能项目、中广核英吉沙20MW光伏发电3MW/6MWh 储能项目、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80MW光伏电站40MW/80MWh储能项目、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和田有限公司洛浦60MW光伏电站10MW20MWh储能项目为试点项目。
以上项目按要求如期完工后,依然享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关于开展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试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19]618号)中政策。
三、其他试点项目予以取消,相关指标另行安排。
附件:取消的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项目清单
来源:光伏资讯